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养老院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律师律所案例
北京 75 岁老人李某患有老年痴呆,自 2015 年起在 A 养老院长期疗养,至案发已连续入住 11 年,由养老院提供全套生活照料及护理服务,院方书面承诺保障老人人身与健康权益。
某日,A 养老院护工在给老人喂食过程中操作不当,导致老人发生食物呛咳、气道异物堵塞,最终窒息死亡。事发之后,养老院刻意隐瞒事发真实原因,对外谎称老人系突发疾病离世。老人女儿刘女士察觉疑点,多次向院方询问事发经过,养老院一直刻意回避关键事实。
家属发现疑点后,与 A 养老院交涉,院方起初以老人年老多病、自身基础疾病为由推诿搪塞,迟迟不愿承认是喂食护理不当造成老人窒息死亡。悲愤之下刘女士选择报警,初期遭遇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窘境。
老人意外离世,给家属带来巨大的悲痛与精神打击。求助无门的刘女士,委托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师通律师团队代理案件,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逝去的母亲讨回公道。
律师办案:刑事控告 + 民事谈判双线并行
接受委托后,师通律师团队快速固定全部证据,采用刑事推动民事、双线同步推进的办案策略:
1. 梳理全部证据,起草专业刑事控告书
整合照料记录、沟通记录、养老院承诺文件、尸检相关材料,依据《刑法》《刑事诉讼法》撰写刑事控告书,提出五大核心诉求:
① 对涉事护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;
② 对 A 养老院及相关主管人员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;
③ 申请公安机关查封、调取护工入职档案、监控录像、喂食护理记录等关键证据;
④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老人死亡原因进行法医鉴定;
⑤ 保障控告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知情权与案件参与权。
2. 陪同家属提交控告材料,推动刑事立案、刑事拘留嫌疑人
师通律师团队陪同刘女士前往公安部门递交控告书与全套证据。向办案机关论证护工违规喂食的护理不当行为,与老人噎食窒息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同时指出养老院在护工招录、培训、日常监管、噎食应急处置上存在重大失职。
经律师团队充分法律说理,公安机关决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立案,对涉事护工执行刑事拘留,向家属出具《受案回执》《立案告知书》,成功突破最初报警不予受理的僵局。
3. 依托刑事压力,开展民事赔偿协商
刑事立案取得关键突破后,师通律师团队立刻启动民事赔偿谈判,与 A 养老院负责人多轮沟通,释明养老院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,以及拒不赔付将带来的刑事牵连、行政处罚、民事败诉等不利后果。经过谈判博弈,院方同意一次性赔付80万元,赔偿涵盖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,双方达成赔偿协议。
案件结果
刑事层面:公安机关受理控告,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,对涉事护工刑事拘留,启动对直接行为人的刑事追责程序。

民事层面:养老院一次性支付 80 万元赔偿款,家属拿到足额赔偿。
本案实现刑事追责 + 民事赔偿双重胜诉,限度维护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,当事人对代理结果、师通律师团队严谨勤勉的工作态度与代理工作高度认可。
案件法律启示与维权提示
1. 高龄、精神障碍、吞咽功能异常老人在养老院发生噎食死亡,不能简单归为老人自身疾病。护工未尽护理注意义务,喂食不当引发窒息死亡,符合条件的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2. 养老院不能简单把责任推给护工:机构对护工负有选任、管理、培训、监督义务,存在管理失职的,机构本身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,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涉及刑事风险。
3. 维权实操要点:
时间封存护理记录、监控录像、饮食照料记录,保存和机构沟通录音、聊天记录;
如死因存疑,及时申请法医尸检,固定死亡原因这一核心证据;
报警如果遇不予受理,可委托律师团队起草正式刑事控告材料,向公安提交,必要时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;
可以采用 “刑事控告施压 + 民事协商 / 诉讼” 的组合方式,既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,也争取民事赔偿,两条路径可以同时推进,互不冲突。
法条参考:
1.《刑法》第 233 条过失致人死亡罪: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2.《民法典》千一百六十五条,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造成他人损害,由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3.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: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犯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,擅长梳理多因一果类死亡案件的责任比例,能主张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定赔偿项目,熟悉养老机构护理规范、医疗过错判定,能快速从护理记录、监控资料中锁定养老院过失点,专门处理养老服务侵权类纠纷
